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
一、 重要提示
1.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发行人”或“首
发集团”)发行 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
中市协注
交易商协会(以下简称“交易商协会”或“协会”)(
[2008]CP62号)备案。中国光大银行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。
2. 本期发行金额面值共计1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,期限为365天。
3.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
(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)。
4.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,即可以在全国
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。
5. 本公告仅对发行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
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,不构成本期发
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。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,由
投资人自行承担。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
及时、足额兑付,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。投资
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,敬请阅读《北京市首都公
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》,
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.chinabond.com.cn 和
中国货币网www.chinamoney.com.cn。
二、 释 义
除非文中另有所指,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:
1. 首发集团/发行人:指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。
2. 短期融资券: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
行的,约定在 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。
3. 募集说明书:指《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
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》
4. 本期发行:指发行人本期发行人民币10 亿元短期融资券之行为。
5. 主承销商: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光大
银行”)。
6. 簿记管理人:指中国光大银行。
7. 承销团: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内的承销
团。
8. 交易商协会: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。
9. 托管机构: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。
10.银行间市场: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。
11.投资者/发行对象: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。
12.元:如无特别说明,指人民币元。
三、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
1. 短期融资券名称: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
一期短期融资券。
2. 注册规模(面值):人民币叁拾亿元(RMB3,000,000,000.00元)。
3. 本期发行规模(面值):人民币壹拾亿元(RMB1,000,000,000.00
元)。
4. 期限:365 天。
5. 担保: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。
6. 发行方式:采用簿记建档方式。
7. 单位面值:100元/百元。
8. 票面利率: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。
9. 发行价格:面值发行,发行价格为 100 元/百元。
10.起息日:2010 年 8月 4 日
11.到期日: 2011 年 8 月 4 日(如法定节假日,则顺延至下一工作
日)。
12.到期兑付金额:到期按面值加利息兑付。
13.承销方式:组织承销团,主承销商余额包销。
14.簿记建档时间:2010 年 8月 3 日
15.缴款日:2010 年 8月 4 日
16.信用评级: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发行人的本
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 A-1,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。
17.托管方式:采用实名记账方式。
18.托管机构: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。
19.交易市场: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。
20.兑付方式:托管机构代理兑付。
21.税务提示: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,投资者投资本期融资券应缴
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。
22.适用法律: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
共和国法律。
23.发行对象: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(国家法律、法规禁
止投资者除外)。
四、 本期发行安排
1. 2010 年 7月 29 日:在中国债券信息网、中国货币网刊登发行公告、
募集说明书等文件。
2. 2010 年 8月 3 日:由中国光大银行簿记建档。
承销团成员于 2010 年 8 月 3 日 8:30 至 11:00 将加盖公章的
《申购要约》传真给主承销商,主承销商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;
2010 年 8 月 3 日由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商传真《北京市首都公
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
通知书》。
3.2010 年 8 月 4 日:承销团成员按照各自承销数量对投资者进行分
销。
4. 2010 年 8 月 4 日(缴款日):中午 11 时之前,各承销团成员分别
将承销款划至以下指定账户:
中国光大银行指定收款账户:
户名:中国光大银行
账号:2160301
开户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
支付系统行号:303100000006
汇款用途:10首发 CP01承销款
5. 2010 年 8 月 4 日(缴款日)中午 12 时之后,发行人通过主承销
商向托管机构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资金到账确认书;次日通过
中国债券信息网,中国货币网公布发行规模、发行价格、发行收
益率、发行期限等情况。
6. 2010 年 8 月 5 日(缴款日后一工作日):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
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。
五、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
发行人
名称: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办公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四号楼 (100078)
电话:(010)67632404
传真:(010)67632404
联系人:曹剑
主承销商
名称:中国光大银行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(100045)
电话:(010)68098959、8797
传真:(010)68098214
联系人:沈泰华、崔勐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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